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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6执95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执954号申请执行人蒋七荣与被执行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书(2017)湘1126执954号申请执行人蒋七荣,女,1957年3月2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618号。负责人谭锦波,总经理。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蒋七荣与被执行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湘1126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