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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226执61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郭兰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226执610号本院在执行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郭兰美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郭兰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郭兰美(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