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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116民初3494号之一

曹登峰与张文芳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16
公开日期
2017-10-18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116民初3494号之一本院于2017年8月3日对原告曹登峰诉被告张文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鄂0116民初3494号民事裁定书中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将裁定书第一页第三行之“2016”补正为“2017”。

审判员  李大兴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  刘 静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