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623执1109号申请执行人王某德,男,1950年3月16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被执行人王某卫,男,1991年4月21日生,汉族,住商水县。。本院执行的XX德与王红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苑庆宏
审判员 高艳平
审判员 吕亚飞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 邵 淼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