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83执恢129号申请执行人张帆,男,62岁,汉族,尚志市田地立体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尚志市田地立体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代明,总经理。本院在执行(2015)尚民初字第1918民事调解书过程中,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依职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尚志市人民法院(2015)尚民初字第1918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在本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人可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于 杨
审判员 邵明生
审判员 刘世飞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 司宪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