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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7执765号

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厉良辉、郑小娟非诉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16
公开日期
2017-10-17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蓝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7执765号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厉良辉、郑小娟本院执行的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厉良辉等行政非诉案由一案,经被执行人厉良辉、郑小娟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1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