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26执51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8-05-24
案件名称
张晓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浦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 案 通 知 书申请执行人张晓俊被执行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晓俊与被执行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即(2017)浙0726执5159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现对本案予以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印章)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