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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恢3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杨全德与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恢39号申请执行人:杨全德。被执行人: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杨全德申请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陈 伟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