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恢3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杨全德与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恢39号申请执行人:杨全德。被执行人: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杨全德申请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青海省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陈 伟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