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28执保1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赵鸣鹤与济宁众诚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193号申请执行人:赵鸣鹤。被申请执行人:济宁众诚置业有限公司。赵鸣鹤与济宁众诚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赵鸣鹤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财保1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10月13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希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