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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02执1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黄平安与被执行人刘亚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平安,刘亚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502执117号申请执行人黄平安,男。被执行人刘亚楠,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平安与被执行人刘亚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亚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湘0502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 波审判员 张 强审判员 姚新志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黄家豪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