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58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高辉翠、李凤霞、涂李名、涂自全与邓爱宏生命权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584号高辉翠、李凤霞、涂李名、涂自全: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高辉翠、李凤霞、涂李名、涂自全与被执行人邓爱宏生命权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邓爱宏于2017年10月13日已按(2017)湘07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