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381执540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陈威杰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381执5403号申请执行人徐志超:被执行人陈威杰:申请执行人徐志超与被执行人陈威杰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2017)浙0381民特96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徐志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9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威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381执5403号案件执行完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