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012刑初412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31
案件名称
刘东、左昌建等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扬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东,左昌建,胡朋章,王春香,杨金宽,王华虎,徐春芬,赵有兰,张加荣,李桂华,王品君,陈建梅,徐有健,郭海永,袁忠明,张国平,姚红梅,丹阳市春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邵国良,刘青林,顾金玉
案由
生产、销售假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