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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81执恢20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何全英、邵小红、邵校、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组委会、湖南省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等所有权纠纷恢复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81执恢204号何全英、邵小红、邵校、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组委会、湖南省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本院执行的何全英等申请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组委会等所有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南省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资兴市程水镇龙头社区龙肩上组组委会自动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