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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102执149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林愿、杨盛发离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林愿,杨盛发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闽0102执1497号申请执行人:林愿,女,汉族,1981年10月22日出生,住泉州市。申请执行人:杨盛发,男,汉族,1981年8月18日出生,住福建省南安市。本院在执行林愿与杨盛发离婚纠纷一案中,通过福建省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0日向我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林志鹏代理审判员  欧松岩代理审判员  陈镇坤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吴嘉逸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