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8103民初140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姜万财、葛亚军与牛世杰、樊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判决书
法院
红兴隆农垦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姜万财,葛亚军,牛世杰,樊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黑8103民初1401号原告:姜万财,男,1965年8月10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镇铁路住宅区。原告:葛亚军,女,1968年5月13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镇铁路住宅区。以上二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姜福杰(系原告之子),现住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镇铁路住宅区。被告:牛世杰,男,1972年6月20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农垦社区。被告:樊建,男,1998年1月10日出生,现住址不明。原告姜万财、葛亚军与被告牛世杰、樊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0日立案受理后,因姜万财、葛亚军找不到樊建,姜万财、葛亚军申请撤回对樊建的起诉,本院予以准许。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刘天昊于2017年9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姜万财、葛亚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姜福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牛世杰经传票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姜万财、葛亚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被告牛世杰、樊建赔偿:1、医疗费人民币8,000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3、护理费1,000元;4、误工费1万元,合计2万元。案件受理费由牛世杰、樊建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姜万财、葛亚军系夫妻关系。2017年7月6日,在友谊县兴隆镇加工厂对面路上,因交通事故与牛世杰、樊建发生口角,牛世杰、樊建将��万财、葛亚军打伤,伤后姜万财、葛亚军入住红兴隆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头皮外伤,胸部外伤,面部皮外伤,姜万财、葛亚军分别住院5天。牛世杰、樊建的行为系侵权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友谊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已对樊建治安拘留处罚。针对姜万财、葛亚军住院期间的费用,牛世杰、樊建不予以赔偿,请求法院依法裁判。被告牛世杰未答辩。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7月6日11时56分,姜万财与妻子葛亚军开车经过兴隆镇拆车场时,因拖车钢丝绳拦到将姜万财开的车兜坏,姜万财与拖车司机牛世杰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牛世杰先动手殴打姜万财,之后双方互相扭打在一起,牛世杰捡起一根铁管打在姜万财胳膊上,姜万财妻子葛亚军看丈夫被打在地上捡起石头去打牛世���没有打到,被牛世杰摔倒。和牛世杰一起来的修理工樊建在拉架过程中看见姜万财要打牛世杰就上去将姜万财打倒在地。2017年7月7日,友谊县兴隆镇派出所对牛世杰、樊建分别作出拘留十五日、各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姜万财与葛亚军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入住红兴隆中心医院,姜万财住院6天,葛亚军住院6天,2017年7月12日出院,姜万财诊断:1、头皮挫伤;2、全身散在擦皮伤;左肩锁关节错位Ⅰ°,姜万财支出医疗费4,166.24元。葛亚军诊断:头皮挫伤,葛亚军支出医疗费3,783.58元。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起纠纷系牛世杰先动手殴打姜万财,之后双方互相扭打造成,牛世杰、樊建应承担80%责任,姜万财、葛亚军应承担20%责任。因姜万财、葛亚军找不到樊建,已撤回对樊建的起诉,此赔偿款应由牛世杰一人承担,牛世杰如认为超出自己应赔偿数额,有权向樊建追偿。姜万财、葛亚军主张的医疗费,应支持7,949.82元,过高部分,无证据证实,不予支持;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不超过每天100元标准及住院天数,本院予以支持;主张的护理费1,000元,不超过住院天数及黑龙江省平均工资标准,本院予以支持;主张的误工费应按12天计算给付1,723.92元(姜万财6天、葛亚军6天,黑龙江省平均工资52,435元/年÷365天=143.66元/天×12天),过高部分,无证据证实,不予支持。支持费用为11,673.74元。牛世杰承担9,338.9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牛世杰赔偿原告姜万财、葛亚军各项损失9,338.99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姜万财、葛亚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姜万财、葛亚军负担80元,被告牛世杰负担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刘天昊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史如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