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2330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常建萍、马超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2330号申请执行人:常建萍,女,1966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马超,男,1983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执行人常建萍与被执行人马超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4628号民事调解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尹捷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佟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