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332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浏阳市瑞枫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申请古国辉等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3326号浏阳市瑞枫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本院执行的浏阳市瑞枫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申请浏阳市集里积善花炮厂(普通合伙)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浏阳市集里积善花炮厂(普通合伙)、古国辉、胡荣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5816.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