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781执恢79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邱桂芬、张秀玲、魏春波、郭秀丽、任文立、尤睿智、李淑范与铁力市双丰凯世飞弘室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铁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邱桂芬,张秀玲,魏春波,郭秀丽,任文立,尤睿智,李淑范,铁力市双丰凯世飞弘室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781执恢796号申请执行人:邱桂芬,女,1970年3月8日出生,住双丰林业局。申请执行人:张秀玲,女,1963年2月4日出生,住铁力市。申请执行人:魏春波,女,1976年4月12日出生,住铁力市。申请执行人:郭秀丽,女,1977年10月16日出生,住铁力市。申请执行人:任文立,男,1969年1月2日出生,住铁力市。申请执行人:尤睿智,男,1980年8月6日出生,住铁力市。申请执行人:李淑范,女,1965年5月21日出生,住佳木斯市。被执行人:铁力市双丰凯世飞弘室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凯,职务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邱桂芬、张秀玲、魏春波、郭秀丽、任文立、尤睿智、李淑范与被执行人铁力市双丰凯世飞弘室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案件中,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铁力市双丰凯世飞弘室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产存货33货、机械设备46项予以评估、拍卖,并以物抵债后,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781执恢79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薛万志审判员 张正杰审判员 杨艳国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刘海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