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2922民初104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马祖芬诉马麦扎尼子女抚养纠纷一案裁定书
法院
康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康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祖芬,马麦扎尼
案由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2922民初1047号原告马祖芬,女,生于1989年6月1日,回族,小学文化,农民。甘肃省康乐县人。被告马麦扎尼,男,生于1987年1月11日,回族,农民。甘肃省康乐县人。小学文化。原告马祖芬诉被告马麦扎尼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1日立案。因被告外出,现无法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且被告属应当到庭的当事人。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马永伟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马 京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