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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2922民初104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马祖芬诉马麦扎尼子女抚养纠纷一案裁定书

法院

康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康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祖芬,马麦扎尼

案由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2922民初1047号原告马祖芬,女,生于1989年6月1日,回族,小学文化,农民。甘肃省康乐县人。被告马麦扎尼,男,生于1987年1月11日,回族,农民。甘肃省康乐县人。小学文化。原告马祖芬诉被告马麦扎尼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1日立案。因被告外出,现无法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且被告属应当到庭的当事人。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马永伟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马 京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