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426执1197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张利华与王世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利华,王世伟,康亚慧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426执1197号之一申请人张利华,女,1972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翁牛特旗。被执行人王世伟,男,198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现住翁牛特旗。被执行人康亚慧,女,1981年2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翁牛特旗。张利华申请执行王世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7)内0426执1197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康亚慧名下所有的蒙XXX**号车辆。现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被执行人康亚慧名下所有的蒙XXX**号车辆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那日苏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陈 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