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221执保60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21

案件名称

(2017)湘1221执保60号申请人XX与被执行人陈婉鑫财产保全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中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1执保60号申请人XX,被申请人陈婉鑫: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陈婉鑫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XX于2017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做出了(2017)湘1221民初78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湘1221民初7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本院2017年10月13日向协助执行单位怀化市交警队车管所送达了查封被申请人陈婉鑫所有的湘N0WX**小汽车一辆的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期限为一年,保全行为已完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