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782执恢308司惩-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8-03-30
案件名称
魏金章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决定书
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魏金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7)鲁0782执恢308司惩-1号被拘留人:魏金章,男,1981年6月26日生,汉族,住诸城市。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邱世芳与被执行人魏金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魏金章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书面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