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81执452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丁晓方、杨桂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452号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晓方、杨桂成:本院受理的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丁晓方、杨桂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丁晓方、杨桂成的银行存款28224元(含诉讼费62元、保全费150元、执行费95元)。本院生效的(2017)湘1281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