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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22民初2648-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李世琴诉被告四川鑫源名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富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富顺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322民初2648-1号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对原告李世琴与被告四川鑫源名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川0322民初2648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川0322民初2648号民事裁定书中落款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补正为“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审判员  王致谢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伍国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