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47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潘振兴与寻秋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77号申请执行人:潘振兴被执行人:寻秋红本院执行的潘振兴申请寻秋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寻秋红自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为1448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马 宇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龙德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