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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205刑初5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许志鸿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志鸿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205刑初516号公诉机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志鸿,男,1996年3月16日出生,汉族,籍贯福建省南安市,中专文化,厦门市吉祥业工贸有限公司员工,住厦门市海沧区。2016年6月23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由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变更为取保候审。2017年7月24日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以海检公诉刑诉〔2017〕5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志鸿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9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受理后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9月23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郑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志鸿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以来,被告人许志鸿在其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五里69号1607室家中,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终端,建立名为“横少千军—欢迎您”的微信群,以北京“PC蛋蛋”博彩(网址:pc28.am)开奖结果为依据,招揽并接受群里人员投注赌博。经查,2016年6月2日至6月22日期间,被告人许志鸿共组织微信昵称为“姐姐”等28名赌客在该微信群内投注赌博,赌资共计人民币62010元。2016年6月22日,被告人许志鸿在上述地点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查获电脑、手机、手机卡、笔记本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被告人许志鸿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为支持指控,公诉机关出示并宣读了被告人许志鸿供述和辩解,电脑、手机等物证,银行交易明细等书证,证人许某1证言,现场照片等勘验笔录,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到案经过说明等证据。起诉认为,被告人许志鸿通过移动通讯终端等建立赌博微信群,招揽并接受不特定人员投注,赌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6201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许志鸿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以来,被告人许志鸿在其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五里69号1607室家中,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终端,建立名为“横少千军—欢迎您”的微信群,以北京“PC蛋蛋”博彩(网址:pc28.am)开奖结果为依据,招揽并接受群里人员投注赌博。经查,2016年6月2日至6月22日期间,被告人许志鸿共组织微信昵称为“姐姐”等28名赌客在该微信群内投注赌博,赌资共计人民币62010元。2016年6月22日,被告人许志鸿在上述地点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查获电脑主机2台、显示器2台、手机5部、手机卡22张、笔记簿1本、招商银行卡1张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被告人许志鸿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已移送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许志鸿预缴罚金人民币5000元。上述事实,有电脑、手机、手机卡、笔记本等物证,银行交易明细、开户信息、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书证,证人许某1证言,被告人许志鸿供述和辩解,现场照片等勘验笔录,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说明、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许志鸿通过移动通讯终端等建立赌博微信群,招揽并接受不特定人员投注,赌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62010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许志鸿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许志鸿系初犯,主动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许志鸿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13日起至2018年3月7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作案工具电脑主机2台、显示器2台、手机5部(苹果手机3部、化为手机2部)、手机卡22张、笔记簿1本、招商银行卡1张,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黄少斌人民陪审员  柯振嘉人民陪审员  张勇玲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法官 助理  苏桔海代书 记员  钟 琳附本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PAGE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