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04执16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黄常虎与刘东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常虎,刘东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4执1646号申请执行人黄常虎。被执行人刘东林。本院在执行黄常虎与被执行人刘东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15)让商初字第9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邢海东审判员 张明龙审判员 王洪宇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葛景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