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02执恢38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熊倩、冯玺维
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郴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02执恢387号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熊倩与被执行人冯玺维买卖合同一案,现被执行人冯玺维已全部履行完毕。已于2017年10月13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