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3刑初348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吴进宁、吴江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许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进宁,吴江泉,沈忠跃
案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