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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003刑初348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吴进宁、吴江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许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进宁,吴江泉,沈忠跃

案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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