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3执139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8-02-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蒋小林与被执行人湖南甘露养正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3执1395号申请执行人:蒋小林,女,1984年12月4日出生。被执行人:湖南甘露养正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蒋小林与被执行人湖南甘露养正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湖南省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7)永劳人仲案字第111号仲裁调解书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7)永劳人仲案字第111号仲裁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承办人:唐道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