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3执恢1892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徐丽珍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892号申请执行人王武义根据(2016)浙1023民初390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徐丽珍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徐丽珍已向申请执行人王武义支付执行款人民币37305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