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106民9028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原告张双诉被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商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张双,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商场
案由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106民9028号原告张双,女,汉族,1985年6月20日出生,住址沈阳市皇姑区被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商场,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2号。原告张双诉被告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商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本院于2017年09月12日受理后,原告于2017年10月13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王小娜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