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2执保3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3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周信中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2执保359号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周信中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1日移送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9月7日网络冻结了被申请人周信中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县南通南路营业所账号为6217997150002698522的存款52279.72元。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13日撤回保全申请。至此,本案已依法保全完毕。执 行 员 孙志辉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郭 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