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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24执恢9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杜尔伯特县分公司申请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高力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杜尔伯特县分公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高力牧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24执恢97号申请执行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杜尔伯特县分公司,住所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负责人田杰,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高力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定代表人杨金波,职务: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杜尔伯特县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杜尔伯特县蒙高力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杜尔伯特县分公司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7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624执恢9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许凤玖审判员 :王玉成审判员 :袁晓冬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 王 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