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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109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祁阳县人民法院移送的被执行人伍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1094号关于祁阳县人民法院移送的被执行人伍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日作出的(2017)湘1121刑初46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罚金缴纳义务。依照《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祁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日作出的(2017)湘1121刑初461号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