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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403执恢16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张亚平与朱珠、孙圣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银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403执恢164号申请执行人张亚平。被执行人朱珠。被执行人孙圣力。张亚平与朱珠、孙圣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甘0403民初1248号民事判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16)甘0403民初12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德义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志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