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403执恢16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张亚平与朱珠、孙圣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银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403执恢164号申请执行人张亚平。被执行人朱珠。被执行人孙圣力。张亚平与朱珠、孙圣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甘0403民初1248号民事判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16)甘0403民初12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德义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志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