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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82执184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徐祥友、鲁丹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祥友,鲁丹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2执1841号申请执行人徐祥友。被执行人鲁丹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徐祥友安与鲁丹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能力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春波审判员  张 涛审判员  国德锡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于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