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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1执保5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曾伟平与西平县华业陶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7)豫1721执保55号中国银行西平支行十字街分理处:我院受理曾伟平与西平县华业陶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西平县华业陶瓷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即予冻结,冻结期间为一年(从2017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我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款不能支付。存款户名:西平县华业陶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平支行十字街分理处帐号:XXXXXXXXXX存款种类:活期冻结存款金额:伍万元整附:民事裁定书壹份;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