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804执224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2244秦亮与淮安淮阴华尔润红星盐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秦亮,淮安淮阴华尔润红星盐矿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804执2244号申请人秦亮。被执行人淮安淮阴华尔润红星盐矿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赵集镇红星村。法定代表人王健,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秦亮与被执行人淮安淮阴华尔润红星盐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秦亮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苏0804执224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 斌审判员 杨 剑审判员 周海兰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胡学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