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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606执207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郭红兵与王会、湖北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神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本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红兵,王会,湖北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神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606执2074号申请执行人:郭红兵,襄阳市人。被执行人:王会,襄阳市人。被执行人:湖北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会,华诚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湖北神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向东,神济公司董事长。本院在执行郭红兵与王会、湖北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神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8月21日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会、湖北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神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杨大波执行员  韩胜利执行员  陈 琳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曾 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