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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726民初120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原告白雪与被告张忠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太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太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西省太谷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晋0726民初1204号本院于2017年9月25日对原告白雪与被告张忠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晋0726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726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中正文第1页正数第3行“(2017)晋0726民初1071号”更正为“(2017)晋0726民初1024号”。审判员  杜富国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时雅飞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