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6民初120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原告白雪与被告张忠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太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太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西省太谷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晋0726民初1204号本院于2017年9月25日对原告白雪与被告张忠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晋0726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726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中正文第1页正数第3行“(2017)晋0726民初1071号”更正为“(2017)晋0726民初1024号”。审判员 杜富国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时雅飞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