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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1执117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西平新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树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失信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1执1174号本院在执行西平新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树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王树昌有履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5)项规定,决定如下:将王树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