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辽1102执30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刘庆利、仲鹤非法经营罪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庆利,仲鹤,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102执306号公诉机关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刘庆利。被执行人仲鹤。被执行人刘庆利、仲鹤盗窃罪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17)辽1102刑初22号刑事判决第二项,依法没收被执行刘庆利涉案车辆:车牌号为辽HEE2**捷达轿车一辆。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没收被执行刘庆利涉案车辆:车牌号为辽HEE2**捷达轿车一辆,上缴盘锦市双台子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该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辽1102执30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焜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关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