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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9刑他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关平、高先武、高勇、代贵勇、胡海仁、李六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刑事决定书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孝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鄂09刑他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关平、高先武、高勇、代贵勇、胡海仁、李六一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