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9刑他2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关平、高先武、高勇、代贵勇、胡海仁、李六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刑事决定书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孝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鄂09刑他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关平、高先武、高勇、代贵勇、胡海仁、李六一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