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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327执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永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徐万贵刑事罚金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永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永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徐万贵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永仁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7执6号申请人永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徐万贵本院在执行永仁县人民法院刑庭依据(2016)云2327刑初45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徐万贵刑事罚金一案中,(2016)云2327刑初45号刑事判决书决书对被执行人徐万贵处罚金2000元,徐万贵监狱服刑届满已释放,经查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云2327执6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陆正国审判员  杨春文审判员  王泽民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黎兴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