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704执70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6-20
案件名称
林春荣与聂彦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粤0704执70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春荣与被执行人聂彦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聂彦强(公民身份号码:)拒不按照本院(2016)粤0704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支付102690.75元款项给申请执行人林春荣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聂彦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