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922执39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周修万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周修万,喻莉莉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922执392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大悟县城关镇前进大道61号。法定代表人:詹群力,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被执行人:周修万,男,198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现住湖北省,被执行人:喻莉莉,女,1987年8月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现住湖北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周修万、喻莉莉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2017)鄂0922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喻莉莉已经履行完交纳社会抚养费34440元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0922执39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科峰审判员 彭建斌审判员 韩用家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谈华锋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