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60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李瑞珍、杨生辉与肖爱平、丁献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606号李瑞珍、杨生辉、肖爱平、丁献忠: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瑞珍、杨生辉与被执行人肖爱平、丁献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李瑞珍、杨生辉于2017年9月2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肖爱平、丁献忠给付执行款3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肖爱平、丁献忠已向申请执行人李瑞珍、杨生辉给付了执行款3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李瑞珍、杨生辉自愿全部放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