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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06执保23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王小兰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执保234号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王小兰、罗小军、衡阳市兰天手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王小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